半岛砖机

BANDAO GROUP

湖北省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合作伙伴

24小时服务热线: 133 7785 224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98号

发布时间:2021-05-08 18:10:21 人气: 来源:小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筑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示,现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一)、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二)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 沥青混凝土。
 
  (三)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炭、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它废渣生产的水泥。
 
  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一)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二)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
 
  三、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公征收增值税。
 
  1.凡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2.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及其它废渣的建材产品,免征产品增值税。
 
  3.排渣单位不准以任何名义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废渣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材的企业,排渣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有条件的还可以给予补贴。
 
  4.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免土地使用税,对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5.对使用实心粘土砖在价外加收一定费用,建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墙材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6.采暖地区要按期达到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非采暖地区要结合改善建筑物热环境制定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具体规划,并大力组织实施,以此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保温隔热材料发展,促进节能建筑全面推广。
 
  7.大中城市对节能建筑和新型墙材建筑,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减免城市设施配套费用。
 
 
 
  附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二00一年十二月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一、非粘土砖
 
  (一)孔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
 
  (二)混凝土空心砖;
 
  (三)烧结页岩砖。
 
  二、砌块
 
  (一)混凝土小型砌块;
 
  (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三)石膏砌块。
 
  三、墙板(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
 
  (一)GRC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墙板);
 
  (二)纤维水泥板;
 
  (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四)轻集料混凝土条板;
 
  (五)钢丝网架夹芯板;
 
  (六)石膏墙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纤维板、石膏空心条板);
 
  (七)金属面夹芯板。
 
  (八)复合墙板。
 
  一、非粘土砖(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3000万块标准砖/年)
 
  (一)孔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符合国家标准GB13544-2000和GB13545-1992的技术要求)。
 
  (二)混凝土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13545-1992的技术要求)。
 
  (三)烧结页岩砖(符合国家标准GB/T5101-1998的技术要求)。
 
  二、建筑砌块(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5万立方米/年)
 
  (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8239-1997的技术要求)。
 
  (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15229-1994的技术要求)。
 
  (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T11968-1997的技术要求)。
 
  (四)石膏砌块(符合行业标准JC/T698-1998的技术要求)。
 
  三、建筑板材(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15万平方米/年)
 
  (一)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简称GRC板)(符合行业标准JC666-1997的技术要求)。
 
  (二)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符合行业标准JC626/T-1996的技术要求)。
 
  (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1995的技术要求)。
 
  (四)轻集料混凝土条板(参照行业标准《住宅内隔墙轻质条板》JC/T3029-1995的技术要求)。
 
  (五)钢丝网架水泥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623-1996的技术要求)。
 
  (六)石膏墙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空心条板),其中:
 
  纸面石膏板(符合国家标准GB/T9775-1999的技术要求,同时单线生产能力不少于2000万平方米/年);
 
  石膏空心条板(符合行业标准JC/T829-1998的技术要求)。
 
  (七)金属面夹芯板(包括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和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其中:
 
  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689-1998的技术要求);
 
  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T868-2000的技术要求);
 
  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T869-2000的技术要求)。
 
  (八)复合轻质夹芯隔墙板、条板(所用板材为以上所列几种墙板和空心条板,复合板符合建设部《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板施工及验收规程》的技术要求。注:该规程明年初颁布。)


在线留言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3 7785 2244

手机

13377852244

二维码
线